|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政策法规 | |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26-09-30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CDCR—2026—43009
常房金管〔2026〕9号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房金管〔2025〕3号)文件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2026年度我市缴存职工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30225元,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均为12%,即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7254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最低限额
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最低缴存比例均为5%,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
三、自2026年10月1日起,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标准进行汇缴,今年1-9月份未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缴存的,可以按新标准进行补缴。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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