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26-10-15 |
《常德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亮点:自住住房改善,最高可提20万元
二、具体内容:
1.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就取得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装修,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2.装修提取额度以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按每平方米不高于1000元计算,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装修合同列明或实际支出的总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申请需分步提交资料并配合现场勘察,装修工程须为2026年9月20日以后签订合同的项目。
4.该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