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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管理部首笔住房公积金“认房”贷款成功发放

发布时间:2025-08-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18日,武陵管理部成功发放了武陵区首笔依据“认房”标准执行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陈女士曾在武陵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已结清,享受过一次首贷利率。但依照新政“认房”贷款政策规定,陈女士此次申请贷款所购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房产,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2.6%年利率。

       据了解,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今年6月正式发布实施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细则》,对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规则进行了重要优化调整。该细则在原有贷款次数认定基础上,新增了以购房所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套数为认定标准的方式,客户只要在购房所属县(市、区)无其他自有住房,即可享受首套房政策。这标志着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入“认房”与“认贷”并行实施的新阶段。此次政策调整有效解决因跨行政区域换房产生的政策适用障碍,更精准地保障了缴存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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