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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需提供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之一(亲子关系可通过网络共享查询的可无需提供)。

(二)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不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2025年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四)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

二、注意事项

(一)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申请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时限为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三)代际互助人员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时,应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存在其它不允许提取的情形。

(四)购房人应优先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申请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购房人、配偶及代际互助人员购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

(五)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后,在购房一年内撤销备案或退房的,应退回因购买该房屋提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

办理途径:线下—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

联系电话:12329

1、办理时限

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且经审核通过的,应及时办结;如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职工在7日内补正全部材料,如逾期未补正,视为撤回申请;如按期补正,待补正材料完备后3日内予以办结。

2、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购买写字楼、铺面等商业性用房和车库、车位的;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权的;五年内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除办理月对冲或年对冲业务及提取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款额外,不得以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4、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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