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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展期、缩期

发布时间:2025-12-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二、变更规定

(一)期限变更申请须经原合同当事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贷款期限变更协议。

(二)贷款发放12期以上可申请期限变更;五年内可申请变更一次;期限变更以整数年度为单位。

(三)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四)缩短贷款期限变更的,原抵押物抵押值、抵押期限均不改变;延长贷款期限需对抵押物抵押期限同步变更,且已还贷款年限加上延长后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贷款期限后,结清日期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五)期房暂不允许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变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暂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当前存在逾期的,不允许申请贷款期限变更;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的不允许变更期限。

三、变更资料

(一)缩短贷款期限资料:

1、贷款期限变更协议;

2、原合同当事方身份证明;

3、收入情况资料。

(二)延长贷款期限资料:

1、贷款期限变更协议;

2、原合同当事方身份证明;

3、收入情况资料;

4、房屋产权证;

5、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中心提供模版,管理部签字盖章);

6、询问记录(不动产中心提供模版,管理部签字盖章);

7、不动产登记备案通知单和管理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管理部盖章);

8、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部盖章)。

其它事宜按现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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