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详细内容
索引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01-29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2:22 来源: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cdsgjj.com.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财富中心B座五楼;邮政编码:415000;电话及传真:0736-72563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服务水平。除积极发挥中心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平台外,还充分利用“常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推送常德公积金业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公众号内容涵盖业务指南、中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截止到2022年年底,“常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53474人,已成为中心向群众公开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中心依托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服务渠道,大力推行线上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业务办理选择。目前,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已经可以实现六大类归集业务、两大类贷款业务、退休提取业务的办理;“手机公积金”APP可提供查询、退休自助提取和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业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可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咨询服务;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可提供查询服务和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政务平台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和办理退休、离职、租房等多项提取业务;“跨省通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可办理退休提取、单位开户、购房提取等8项“跨省通办”业务。开通了全省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和本市咨询电话0736-7256928,免费为缴存客户发送公积金账户变动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统一部署,中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设立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确立了各室及管理部共同参与的联络员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为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中心秉承为民服务理念,面对群众提问,积极答疑解惑。2022年度共接受电话咨询5万余次(含全省12329服务热线关于我市公积金的咨询),其中本市咨询电话接听2.5万余次,12329服务热线接听2.8万余次(含人工和IVR自助语音))。受理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市长信箱、问政湖南、12345热线、省市政务平台、红网、投诉直通车等渠道共3022条咨询投诉,办结率为100%。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人专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平台维护、信息公布以及咨询答复,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信息的更新率,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2年,通过中心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中心网站2022年度按点击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中心动态。本单位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制定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任务,压实了公开责任

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单位所有信息发布均由办公室审核把关,集中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一是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职责;严把文字关、逻辑关、数字关以及图片关,形成“信息员自审、部室及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信息员进行初审、办公室主任进行复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报送员再校审”的多重审核制度。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布平台的日常检查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来看,相关的提取、归集、贷款政策公开的及时性还存在不足,与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内容解读不完善。今后,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培训力度。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以广大缴存职工的需求为导向,选择住房公积金热点、难点、堵点等问题为突破口,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监测工作,定期巡查、抽查、回查网站安全状况,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