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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0001-01-01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常房金管〔202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4567元,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均为12%,即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5896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
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833元,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
三、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7月份未达到上述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docx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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