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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0001-01-01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常房金管〔2020〕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建金【2018】45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现修订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如下:
一、修订的提取政策
1. “偿还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修改为“偿还一套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两地分居的可偿还两地各一套)。”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改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自住住房的。”
二、增加的提取政策
1.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
2.本人及配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其他情形。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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