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9770000000000003000000/2017072601109527 | 所属主题: | 服务指南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7-07-26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开户业务办理指南
一、新开户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
1、《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1份
2、《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1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注:表1、2可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一)缴存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列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
1、个体工商户;
2、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存条件
1、个体工商户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经营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的时间为起始时间,经营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②经营场所:常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③申请人还需持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
2、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户籍必须在常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了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三)缴存资料 个人缴存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填写《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银行托收的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