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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25-10-13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惠民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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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利民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现就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者家庭可选择以住房套数认定方式或以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方式作为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1.以住房套数认定方式

(1)缴存者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按申请贷款房所在地所属县(市、区)行政区域的住房套数予以计算,以各县(市、区)住房登记查询为准。

(2)缴存者家庭名下除申请贷款房外无已有自住房,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3)缴存者家庭名下除申请贷款房外还有一套自住房,执行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4)缴存者家庭名下已有两套自住住房又再次购买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5)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住房套数认定方式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本条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

2.以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方式

(1)缴存者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全国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予以计算。

(2)缴存者家庭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3)缴存者家庭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执行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4)缴存者家庭不得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二、关于贷款最高额度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再区分单缴、双缴缴存者,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即贷款最高限额为320万元(本条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

3.试行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缴存者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96万元;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缴存者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104万元。缴存者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等可上浮额度情形的,以最高额度为上限,不累加计算(本条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

三、关于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缴存者家庭(仅限配偶,下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15%。

四、关于贷款还款代际互助

1.什么是代际互助公积金月对冲还公积金贷款

是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以月对冲的方式还或提前结清该笔公积金贷款本息。

2.哪些人可以申请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配偶)的父母、子女。

3.注意事项

(1)借款人、代际互助人双方同意。

(2)代际互助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须满足公积金月对冲相关条件。

(4)确保还款及时。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月贷款还款逾期,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应及时关注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记录影响个人信用。

(5)指定月对冲还款顺序。借款申请人及代际互助人须在代际互助签约申请书中指定月对冲公积金账户顺序。在第一人账户余额对冲不够后,方可对冲第二人账户余额。

五、关于贷款期限展期和缩期

1.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2.变更规定

(1)期限变更申请须经原合同当事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贷款期限变更协议。

(2)贷款发放12期以上可申请期限变更;五年内可申请变更一次;期限变更以整数年度为单位。

(3)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缩短贷款期限变更的,原抵押物抵押值、抵押期限均不改变;延长贷款期限需对抵押物抵押期限同步变更,且已还贷款年限加上延长后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贷款期限后,结清日期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3.不允许变更的情形

(1)期房暂不允许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变更。

(2)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暂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

(3)当期存在逾期的,不允许申请贷款期限变更。

(4)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的不允许变更期限。

六、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户籍限制

 常德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有户籍限制。

七、试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在未结清期间对该贷款在押住房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发放新贷款、变更产权人信息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2.适用范围

(1)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

(2)商业贷款转住房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期间,因婚姻关系变更、死亡等原因需变更在押住房产权人。

八、延长贷款申请时限

申贷时间由“2年”改为“5年”。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中购买期房、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5年;购买二手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过户之日起不超过5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起均不超过5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间不受购房时间的限制,申请时间自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九、延迟贷款偿还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其中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十、贷款利率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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