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中心动态>详细内容

常德市出台“商转公”贷款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常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从办理模式、适用范围、贷款额度、办理流程等几个方面全面规范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中心先后组织业务骨干赴长沙、成都、西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先进经验,并就“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协议、流程等进行反复讨论推敲,以模拟操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及时与商业银行、不动产中心沟通对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常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
    此次试行办法新增了顺位抵押模式的“商转公”贷款业务。顺位抵押模式“商转公”贷款,借款人无需先自筹资金一次性偿还原商业住房贷款,而是通过以贷款房屋“顺位抵押”的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这一模式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省去了中间还款解押环节,既解决了缴存职工筹措过桥资金的困难,又减轻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目前,我市“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农、工、建四家,下一步在全市合作银行全面推广。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