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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管理部成功办结首笔“商转公”顺位抵押试点业务

发布时间:2023-06-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0日,直属管理部顺利将常德市民女士的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账户,并撤销工行抵押变公积金为第一顺位抵押,标志我市首笔“商转公顺位抵押试点业务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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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直属管理部工作人员为马女士办理抵押业务)

此前,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客户,如果想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能先自行筹集资金,将剩余商业银行贷款全部还完,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为减轻群众筹措资金的压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推动“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尽早落地。直属管理部在中心委托贷款部的指导下,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常德人民路支行多次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确保政策行得通、办得到,流程标准化、易操作。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且抵押权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可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贷款审核审批合同签订以及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部门将贷款发放至银行后,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如有差额部分职工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贷银行注销抵押登记。这一措施既解决了缴存职工筹措过桥资金的困难,又减轻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仅为试点,尚未全面推行。直属管理部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该项工作推广实施进一步针对试点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逐一分析研究对策,进一步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及条件,为下一步全市推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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