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倡议全民参与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近日,石门管理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
管理部立足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围绕长江流域的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9章96条开展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管理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结合禁渔禁捕、岸线保护等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法治思维。
石门地处湖南“湘、资、沅、澧”四水的澧水流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打造美丽中国的题中之义,我们将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