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开展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和完善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自3月12日至6月30日开展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本次年审实行全市&“统一模式&”、&“同步开展&”。中心归集提取科明确专人负责年审工作,通过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通知、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版发布通知、打电话通知到每个单位专管员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年审工作。旨在通过年审,进一步促进各缴存单位对归集工作的重视,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中心将在媒体对其予以曝光,限期要求整改。在年审未合格前,将暂停办理该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
此次年审查是中心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不断推进&“服务缴存职工,造福千家万户&”的举措,要通过此次年审,为广大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免费短信、服务热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