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将贷款风险防控在萌芽阶段
近期,有楼盘售楼人员反映,个别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员拿到贷款后,迟迟不愿与楼盘结帐,要求管理部协助追收房款。得之这一情况后,负责贷款工作的人员第一反应就是资金是否被挪作他用。通过调查了解,该借款人是因为亲弟弟家出了点事故,将所借资金暂时用于周转。我们通过电话催促,上门作政策解释,讲明法律责任,督促该借款人及时凑足资金与楼盘结清了房款。
从吸取2003年前老贷款教训方面考虑,为防止此类情况在其它楼盘发生,我们对所有今年有贷款业务楼盘的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又发现3笔,一笔借开发商未交房前空档期,将资金拿了放高息借款,两笔将资金挪用作门面生意进货周转。经过电话反复督促,上门做工作,使上述人员及时纠正错误,将所欠楼盘房款予以结清,有效防止了因贷款资金挪用可能出现的风险,导致管理部、借款人、楼盘三角债务的产生。同时,对新申请中的贷款人员,在贷款指南中明确告知,非楼盘责任,所贷房款在资金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转交楼盘部,否则视作挪用,保留追回权利,并随时与各售楼部保持电话联系。管理部通过及时发现、补充措施,将贷款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