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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又出新政

发布时间:2014-09-17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享受更多的购房贷款优惠政策,2014年9月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家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常建[2014]50号),该《通知》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专门调整,此《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该《通知》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新政内容:一是取消首套房、二套房差别化贷款政策;二是首套房、二套房均按最高70%的贷款比例执行;三是取消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四是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来我市购房的,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就异地贷款如何申请贷款专门出台了《关于重新开通异地贷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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