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委托贷款业务的稽核工作告一段落
9月5日,随着《关于对区县(市)管理部7月份委托贷款稽核检查情况的通报》的公布,对9个区县(市)管理部7月份委托贷款业务的稽核工作告一段落。
此次稽核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及事前方案采取现场稽核方式对全市九个区县(市)管理部的7月份贷款业务的规范性进行了稽核,稽核贷款业务267户,金额6574万元,稽核面达100%。稽核表明,贷款审批权下放后,各管理部基本能按照中心规定的贷款业务工作流程的要求抓好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工作。加强了工作人员责任心,并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实现了贷款&“提速&”,部分贷款仅在10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
这次稽核是贷款审批权下放后的第一次贷款业务稽核,中心高度重视并加强了对贷款业务的稽核力度,由稽核科、贷款科联合进行,共分两个小组同时开展。在稽核前工作人员进入业务操作系统查询并收集相关数据;在稽核中根据业务办理流程把准稽核点,严格按照稽核方案逐步进行,包括审批流程、审贷会议记录、审批名单及详细资料;在稽核后及时交换意见并认真整改,以最大稽核力度来促进贷款业务的规范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