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中心动态>详细内容

澧县:落实新政 重在细节

发布时间:2015-05-27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5日下午,澧县管理部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主体是商讨确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公积金参贷参缴的具体细则。管理部全体人员、担保公司及银行派驻人员参加了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在配套补贴资金缺失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目的明确,就是希望通过参缴取得公积金低息购房贷款资格。但是自由职业者因收入不稳定、工作地不固定、诚信素质不确定,可能对今后贷款回收增加风险难度,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务必慎重,应重点作好四件事。一是把好准入关。申请对象夫妻双方必须有1人为本市户口,有较好的社会诚信度和较为稳定的职业及收入来源。二是实行集中审核制度,管理部对申报人填报的申请表、提供的户籍证明,职业状况证明、征信报告每周审批一次,对征信严重不良的,要实现事先告之制度,避免参缴后申贷不成引发矛盾。三是实地调查制度,对所有申请人要派人上门实地调查,职业与收入是否与申报属实,申请人生活周边邻里对其品行及处事诚信度的认可情况,防止从事违法记录和信用较差的人员参缴。三是搞好以贷促缴工作。管理部人员积极向新的个体参缴客户宣传新政,积极履行合同。四是存贷帐户合一。个体户及自由职业者一律在建行参缴,客户事先办理1个帐户,并在月初存足资金,作为每月公积金缴款和未来还贷的统一帐户,然后以协议的方式,委托银行专柜按月从此帐户中代扣代缴个人公积金。月兑冲后不足的还款差额也由市中心从此帐户中补扣。

    通过以上措施,既能为澧县归集扩面找到新的增长点,又为风险防控加设了一道保险杠。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