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接受“三责联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中心接受了 “三责联审”。
“三责联审”是指审计部门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步实施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相比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监督力度更大,范围更广,效果更好。“三责联审”是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手段,对更好地维护干部形象、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中心在接受“三责联审”的过程中,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三责联审”进点会议上,联审对象和中心现任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将坚决支持、积极配合,确保“三责联审”工作圆满完成。二是行动上密切配合。中心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执行联审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真实反映相关情况,旨在通过“三责联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加强,持续改进,不断创新,切实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