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16年第一次全面内部稽核工作正式开启
6月24日,随着第一批业务资料的送达,中心2016年第一次全面内部稽核工作正式开启。
此次稽核,稽核科将严格按照中心工作要求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根据《2016年第一次内部稽核方案》重点做好“三抓”工作:一是做到“两手抓”。在稳步开展当前各项业务稽核的前提下,切实落实稽核工作“回头看”,重点复核上期稽核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往期稽核工作成效。其中提取业务复核事项3类、贷款业务复核事项5类。二是实现“全面抓”。在严格按照中心“153”工作要求执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稽核点、面最大化,对当前中心归集、提取、贷款、会计、大额资金调度业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其中提取业务稽核量不少于5365笔、贷款业务稽核量不少于1685户、会计凭证稽核量不少于220册、其他相关业务审核面可达100%,并通过稽核模块等信息手段增加稽核环节点。三是做好“扎实抓”。此次稽核将充分利用当前稽核模块功能,结合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对各项业务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此次稽核工作高效高质的完成。包括对归集数据、提取业务电子档案等的审查。
本次稽核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心各项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努力查找业务管理中的潜在风险,从而确保公积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