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管理部成功办理首笔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近日,津市某中学教师罗某前来津市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要求将本人原工作单位(广东省英德市某中学)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津市现工作单位的个人职工账户中。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了解到该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开通。由于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从7月1日启用至今,管理部未办理过转移业务,没有现成的经验,只能在实践中摸索。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管理部分管领导汇报,管理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慎重办理,多次请教中心相关职能科室,在中心领导全力支持及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热情配合下,按程序首次通过新平台成功办理了异地转入业务,从受理到办结仅用了4个工作日的时间。
通过新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跨区域调动的缴存职工以往来回奔波、业务办理时间过长、手续繁杂,实现了“账随人走”,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