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归集业务,进一步推广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使用,规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申请办理
各缴存单位申请使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协管员应向所属管理部提交《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网厅使用协议》、《业务办理授权书》、《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协管员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提供资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资料提交后,数字证书(密钥)由各管理部统一向CA公司申请办理。
二、协管员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归集业务
住房公积金协管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密码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1、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封存、启封;
2、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仅限于基数调高);
3、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汇缴基数核定、汇缴缴款分配、补缴清册录入及分配、打印汇(补)缴凭条);
4、缴存人信息变更中婚姻状况、家庭收入、学历、职业、职务、职称、固定电话、家庭住址变更;
5、查询本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管理部归集人员在窗口办理的归集业务
1、单位账户登记、合并、转移与注销;
2、单位信息修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经济类型、单位所属行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信息、单位法人信息、经办人信息变更等);
3、缴存人信息变更中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变更;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仅限于基数调低);
5、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6、缴存人在本中心内部转移;
7、缴存人异地转入、转出;
8、单位到账资金挂暂存;
9、个人缴存者开户、缴存托收;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四、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网上缴存业务办理标准与窗口业务办理标准一致。各管理部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推广,并指导公积金协管员规范使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缴存业务,督促缴存单位及时分解暂存款。同时,要对网上业务办理予以监督管理,确保网上业务办理的规范有序进行,并对整个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业务的规范办理承担主要责任。
五、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协管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如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和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操作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管理部有权要求单位更换协管员,情节严重的,管理部有权停止其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使用权限,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