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西藏一市发布住房公积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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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日报)
规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期在私家车上、房屋外墙上和小区楼道、电梯里等地方发现张贴、喷绘了很多宣传口号不统一的非法小广告,称其“专业提取公积金,先办理后收费,无任何前期费用,合规合法……”,这些不法分子以“黄牛”、“中介”身份为伪装,谎称可以收取部分中介费用为缴存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可能存在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将个人信息出售他人,乃至被他人盗用信息用于违法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危害。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线上渠道7×24全时办、掌上办服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无论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均可以通过线上办理,既方便又快捷。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此郑重声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需任何费用,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均不会以任何名目向缴存职工收取“中介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我中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介公司、中介人等授权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此呼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务必采取正规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一)个人携带真实合法的有关材料前往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受托银行网点(县级)办理有关业务。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电话:0894—5828599、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投诉电话:0894—5835333。 (三)微信公众号“西藏住房公积金”以及支付宝平台。 (一)职工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所提金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可视情况通报至其工作单位。 (二)请警惕冒名虚假人员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和不法中介“代办”、“违法提取”骗局,避免上当受骗,轻则造成信息泄露,重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制假、造假住房公积金使用材料的非法中介,一经发现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后续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收到相关违法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虚假材料,一经核实,我中心将把违法线索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非法广告示例2: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