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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骗提骗贷“亮剑” 牢筑风险防范屏障

发布时间:2021-12-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近年来,一些不法中介和个人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危害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2021年12月14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和南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南金通〔2021〕77号)文件化“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形成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对各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活动“亮剑”,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一、联合作战,对骗提骗贷“零容忍”

一是严肃查处骗提骗贷行为。南宁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对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医疗凭证等虚假材料个人,一经发现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二是严厉惩治不法中介。对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印章等虚假材料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员,南宁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向南宁市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由南宁市公安局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重大典型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案件南宁市公安局将加大侦察力度,对需要重点打击的案件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彻底摧毁不法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犯罪链条及犯罪场所。

二、共享信息,畅通双方沟通机制

打破信息壁垒,形成信息互通有无机制。南宁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行为形势变化的最新情况,及时向南宁市公安局通报相关信息,移交犯罪线索及案件。南宁市公安局对南宁公积金中心通报的信息、线索以及移送的案件,及时加以研判,部署打击行动和适时反馈查处结果,并向南宁公积金中心共享相关执法工作信息。

三、多措并举,形成强大震慑力

一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指尖上的宣传”,在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大厅LED屏幕、板报开展“网点宣传”,充分利用前台服务群众、走访群众的机会开展“面对面宣传”,积极营造打击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各服务网点大厅设置警示牌,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投诉,通过媒体曝光重大典型案例,提高缴存人和中介机构的守法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长效机制,持续整治精准打击

    南宁公积金中心与南宁市公安局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根据情况召开联席会议,研判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犯罪形势,互通情报信息,研究方法对策,进一步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部署联合行动等,全面遏制各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范围活动,让骗提骗贷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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