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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查处10起违规套取公积金行为

发布时间:2013-07-01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浏览次数:1226 【字体:

     为了将公积金取出来,有的人不惜违规违法。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就发现了这样的事,并已进行严厉查处。据介绍,去年以来,该中心已经查处了10起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行为。

  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发现个别非法中介组织和个人伪造《房地产权证》、《网上备案确认单》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诱使职工利用伪造证件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牟取高额手续费。为此,该中心开展专项活动打击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一方面,建立电子档案利用信息化平台筛选可疑信息。另一方面,采取三级审批方式,业务柜台初审,相关科(部)室复核,分管领导签批,层层把关,查找风险点。对存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证明材料逐一核对,并赴外地核实房产信息。有骗取、骗提公积金想法的市民还是打消念头吧。

  据了解,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管理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其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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