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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山丹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发布时间:2013-08-22 信息来源:张掖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经山丹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份开始,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由7%提高到12%,在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也由7%提高到12%,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新的缴存比例执行后,每月增加公积金缴存金额148万元,此举是县委、县政府为全县在职职工办的一件实事和好事,将推动山丹县住房公积金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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