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积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陆冰陪同检查。
单景南一行现场检查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听取了条例执行情况汇报。
据介绍,自2007年1月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有55178个单位、181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缴存公积金824.2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692.34亿元。目前已支持32.71万户家庭购买住房,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8亿多元。
单景南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体制、监管体系、运行规则、业务规范、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了较大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相关部门要继续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政策法律研究,把《条例》贯彻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