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催建催缴行动
住房公积金作为房改的产物,服务于城市职工住房保障制度。而资金归集作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源头,保证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做好归集工作既是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权益,也是为全市住房保障建设服务。
我市自1992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在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住房公积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形成了归集总额245亿元,归集余额155亿元的较大规模,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归集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尽人意的现象,一些单位和企业未开户缴存、少缴、欠缴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覆盖面窄、缴存不达标等成为归集工作的突出问题。
为此,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双百行动”的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市集中百人百天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双百行动”,促使未缴存的单位开户缴存,欠缴单位尽快补缴,并积极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催建催缴处理全部群众反映
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公积金。但是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王纪介绍,今年1月至7月中心收到的投诉就有150余件,涉及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未开户)、单位未给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单位少缴、欠缴公积金四大问题。
本次“双百”行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抽调相关单位100名工作人员,管委会领导带队包干行动,利用100天的时间,集中力量抓扩面、促归集,形成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觉、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氛围和意识。具体目标包括:
1、各地财政部门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仍未缴存的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争取新增职工10000人;
3、欠缴的单位恢复缴存;未达标的单位达标缴存;
4、活动期间职工反映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并按规定反馈;
5、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双百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怀深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积金中心。
深入基层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此次“双百”行动,从今年8月开始,至今年11月10日结束。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将按照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且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协调等方式,必要时按执法程序办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庄宁介绍,我市没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现状,虽有客观原因,但主观意识方面是主要原因。有些单位效益好,比如大型企业,缴得起,但缴存意识不强,职工屡次投诉;还有就是一些单位,比如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把缴存公积金当作负担,不愿承担缴存义务,特别是最近两年,随着经济形势变化,企业收益下滑,缴存公积金的热情就更不高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公积金不是可缴可不缴。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将受到处罚。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单位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市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次“双百”活动,后期还将建立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将在活动过程中组织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分组分片对各县(市)、区“双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考评,帮助指导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实效。
扩面增量 圆更多职工住房梦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归集作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增加资金的积累,扩大资金规模,才能有效地使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中发挥作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有8800多家单位53.5万名职工执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1月至7月归集额达到301164.76万元,同比增长18.5%。只有扩大住房公积金实施的覆盖面,才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应有的作用,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双百”行动,扩大归集覆盖面,促使未缴存的单位开户缴存,欠缴单位尽快补缴,既是维护全市职工的利益,也是圆更多职工的住房梦想。
庄宁介绍,“双百”行动不仅仅只是今年的一次专项行动,还将形成长期制度,以后年年都要搞,使全社会形成认知公积金、支持公积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