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大幅收紧 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六成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30日讯,上周五(27日)晚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首次与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差异化明显。
《南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含,《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南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南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