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全市7万余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总额破20亿元大关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归集额、支取额等多项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20亿元大关。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72186人;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236924.52万元,个人提取总额123653.37万元,归集余额113271.15万元。
“这个单位缴交公积金吗?”越来越多新就业者把公积金缴交视为工作的重要福利之一,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也要求,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手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实际上,我市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应建未建、应缴未缴或少缴、缓缴的现象。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窄,缴存率低。虽然2013缴存职工人数达到7万余人,但占全市职工缴存比例仍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对此,在过去的一年,我市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对单位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检查、核实工作,充分调动受托银行的积极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业务受托银行一起共同宣传动员、上门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据了解,公积金缴存扩面仍将是今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
来源: 汕尾日报 作者: 陈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