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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与江西宜春、新余公积金互认

发布时间:2016-12-29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长沙讯 10月21日,湘赣边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区域合作交流会在浏阳市召开。会上,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江西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西省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下简称《协议》),三方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这也意味着,宜春市和新余市的两城居民可以到长沙缴纳、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依据《协议》,长沙市和宜春市、新余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自2015年起至今,长沙已与武汉、南昌、合肥、广州、深圳、贵阳等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抓紧与上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衔接,力争年内实现合作。   记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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