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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发布时间:2018-09-13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贷款对象和条件: 凡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开户之日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缴存1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无欠缴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户籍必须在本市(含各区县市)一年以上,在本市(含各区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贷款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其中购买期房、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起均不超过2年; (二)缴存者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者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三)缴存者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者家庭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并已结清,可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过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贷款。    (四)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及配偶月偿还贷款能力的认定标准为:借款人及配偶月偿还贷款本息不得超过其一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属单身的,月偿还贷款本息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的50%;有其他贷款与债务的(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贷款与债务),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合并计算; (五)借款人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六)借款人及配偶信用卡账户状态正常。最近24个月内透支逾期不超过12次。 (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贷款当前逾期次数不超过3期,累计不超过12期或最高逾期不超过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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