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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3-26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09:49:42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18年3月召开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18年住房公积金运作计划》、《关于将民生银行常德分行和广发银行常德分行纳入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银行的建议》、《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建议》。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1人,其中,在编109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351 家,实缴单位4770家,净增单位256家;新开户职工2.75万人,实缴职工28.49万人,净增职工1.43万人;缴存额39.09亿元,同比增长9.5%。2018年末,缴存总额260.04亿元,同比增长17.69%;缴存余额119.23亿元,同比增长11.2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3家,比上年增加2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27.07亿元,同比增长19.88%;占当年缴存额的69.27%,比上年增加6.0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40.81亿元,同比增长23.81%。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358万笔31.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31%、34.17%。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61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387万笔180.89 亿元,贷款余额117.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9%、21.45%、20.8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80%,比上年增加7.9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和上年比没有变化。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中心无购买国债行为。

  (五)融资:2018年,融资16.40亿元,归还9.10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39.88亿元,融资余额15.9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37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1.4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9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8.80%,比上年增加7.9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40412.29万元,同比增长16.76%。存款利息5678.2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725.7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8.3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22299.84万元,同比增长19.6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085.4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5214.4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8112.46万元,同比增长13.45%。增值收益率1.6%,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068.8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27.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16.46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427.2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16.46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560.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694.7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3427.20万元,同比下降57.14%。其中,人员经费1603.51万元,公用经费941.20万元,专项经费882.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50万元,逾期率0.01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068.8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560.1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66%。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67%、5.27%和9.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94%,国有企业占9.16%,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0.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3%,其他占19.8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65%,国有企业占17.38%,城镇集体企业占0.78%,外商投资企业占2.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5%,其他占8.05%;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98%,国有企业占7.40%,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7.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3%,其他占11.58%;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二)提取业务:

  2018年,7.9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7.0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3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79%,租赁住房占0.78%,其他占0.0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3.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9.6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16.8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1%,高收入占0.6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5.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50%,比上年减少3.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677.8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71%,90-144(含)平方米占79.02%,144平方米以上占9.27%。购买新房占84.6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0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6%,其他占0.2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1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8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75%,30岁-40岁(含)占34.87%,40岁-50岁(含)占29.25%,50岁以上占6.13%;首次申请贷款占89.9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4%;中、低收入占99.65%,高收入占0.35%。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767笔25836.5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4526.9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7289.08万元。

  3.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0.98%,比上年增加21.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18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没有调整。

  (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四次全会审议,2018年我市新增了2家办理缴存业务的委托银行:广发银行常德分行、民生银行常德分行。

  2.2018年,我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和上年无变化。

   (三)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常德市武陵区统计局提供的武陵区(含市直)2017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5885元)的3倍确定最高缴存基数,规定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4238元(5885元×3×12%=2119元,2119元×2=4238元),最低不得低于200元。缴存比例仍为5%-12%之间。

  (四)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四次全会审议,2018年我市提取政策进行了细微调整:

  1.取消“子女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2.取消“职工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职工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五)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及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2018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双职工缴存户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户为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与2017年一样,无调整情况。

  2.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中规定废止《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财发〔2015〕10号),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8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无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七)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窗口服务改进情况: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成果,减少所需资料,压缩了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优化服务大厅布置,配备相关便民设施,改善了管理部服务大厅环境。做出了窗口服务承诺,窗口提取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实时到账;贷款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从审批通过到放款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所有业务实行零收费服务,不允许中介代办。

  2.信息化服务情况:中心搭建了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八种服务渠道。大力推广网厅业务,单位网厅可自助办理80%归集缴存业务,归集业务网上办理率可达到83.4%。多种渠道实现缴存者的快捷查询需求,实现了月对冲还贷、提前还贷、离退休提取等业务自助办理。接入全省12329服务热线,全年接听3万多个咨询电话,为缴存职工免费发送各种业务短信313万多条。

  (八)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实现了由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的转变。 2018年1月24日顺利通过住建部和住建厅双贯标检查验收组的专项验收,10月通过市电子政务办的现场竣工评审,11月通过市财政局项目结算评审,建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统一集中数据库管理,提高了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促进了公积金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要素的规范。

  2.实现了由重项目建设到重安全管理的转变。中心获得了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备案证书,发放3300个CA证书,加强缴存单位网厅业务操作的安全管理,完成了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在云计算中心的部署。实施了异地实时备份,确保了中心数据安全和资金安全。

  3.实现了由信息孤岛向数据共享的转变。做好了与市数据共享中心数据共享预备工作,婚姻关系、离退休信息、单位信息基本实现共享。开通接入了省级共享查询系统,逐步打通了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提高了数据共享利用水平,为中心各项业务“最多跑一次”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九)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住建厅、财政厅评为“业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荣获了“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绩效评估良好单位”、“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帮扶优秀单位”“全市综治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全市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全市优秀网站”荣誉称号,直属管理部获评“省级文明窗口单位”,武陵管理部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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