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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 发文日期: 2016-11-11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1 10:27:52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具有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市本级住房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单位现有正式人员编制数114名,其中,市本级46名,管理部68名;实有在职人员113人,退休人员3名,临时工作人员编制数33名,其中:技术工种24名,普通工种9名。车辆编制数11台,实有车辆11台;单位内设机构19个,包括:10个区县(市)管理部、1个直属管理部、8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1、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计划;         

  3、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情况;         

  4、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核算;         

  5、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          

  6、监督受托银行按合同办理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         

  7、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8、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9、对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保障性住房资金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各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县市区及市本级,享有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享权,并负责其所分得资金的具体使用与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资金,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建设。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20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每年3月中旬分配前一年度资金。首先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余额、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财政配套比例、个人委托贷款逾期率等四项指标拟定《增值收益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方案》,再由市财政局综合科通过常财预指行文下达10个区县市。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常财办发[2015]9号),用于2015年度市级及10个区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共2000万元。

   三、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按照贯例,每年3月中旬分配前一年资金 ,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于2016年一季度通过市财政批复下达到市本级及区县市。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常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际使用:市本级474.75万元、武陵区130.93万元、鼎城区170.61万元、汉寿县145.43万元、桃源县150.84万元、临澧县120.69万元、石门县206.75万元、澧县212.12万元、津市市139.44万元、安乡县136万元、经开区112.44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此项资金仅由我中心结合多项指标拟定分配方案,但由财政最后行文下达各区县市,故我中心对其使用效益、具体分配和反馈缺乏了理解。

   六、有关建议

  建议由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公示每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及跟踪问效情况。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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