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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9-20200509-00040584 公开方式: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文 号: 公开范围: 发文日期: 2018-03-23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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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一)缴存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列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

  1、个体工商户;

  2、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存条件

  1、个体工商户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经营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的时间为起始时间,经营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②经营场所:常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③申请人还需持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

  2、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户籍必须在常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了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三)缴存资料

  个人缴存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填写《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银行托收的委托协议》。

缴存 经营 个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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