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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2-02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2 15:04:45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字体: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具有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市本级住房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拟定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核算;     

  (五)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     

  (六)负责监督受托银行按合同办理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八)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科室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资金核算科、归集提取科、委托贷款科、稽核科、人教科、信息技术科等8个科室。   

  所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直属管理部、鼎城管理部、武陵管理部、经开区管理部、临澧管理部、澧县管理部、津市管理部、桃源管理部、汉寿管理部、安乡管理部、石门管理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直属管理部、鼎城管理部、武陵管理部、经开区管理部、临澧管理部、澧县管理部、津市管理部、桃源管理部、汉寿管理部、安乡管理部、石门管理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面向全市分配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等专项经费 。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收支总预算为13433.35万元 ,其中:     

  1、收入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1343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33.3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433.35万元,占10.6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00万元,占89.33%)。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66.01万元,下降1.9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缴增值收益与上年持平,而政府统筹较上年增加,以至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较上年减少。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34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75万元,占13.49%;项目支出11621.60万元,占86.51%。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63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66.01万元,下降1.9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纳入中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也较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33.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5.71万元,占8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1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2622.63万元,占19.5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266.01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公用经费37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621.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征收成本)、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其中征收成本320万元、归集放贷业务经费480万元、基建支出1014.30万元、业务系统建设费439.42万元、廉租房建设资金2500万元、房屋租赁20万元、事业发展预留资金138万元、业务用房建设预留资金6709.8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把2018年中心机关及所属管理部在立行交通租用7台公务用车的费用放在租赁费科目,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根据支付中心核算要求,公务用车租赁费用核算科目为其他交通费用,一并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7台公用用车租赁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是未车改单位)。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中心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8.40万元,较2018年预算(1168.41万元)增加9.99万元,增回0.86%。增加原因为 征收成本、归集放贷业务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1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有车辆7台,其中:公务车辆7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99.3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1.6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8.15万元。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33.35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1.6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德公积金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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