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9770000000000003000000/2015083100000004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 | 发文日期: | 2015-08-31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具有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市本级住房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拟定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核算;
(五)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
(六)负责监督受托银行按合同办理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八)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本级及所属的十个区县管理部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费用。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2898.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28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3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2万元,住房保障151.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8.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857.32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2041.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征收成本、聘用人员各项费用、管理部办公服务场所的购买及门头改造修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贴息、办公设备的购置、对现有公积金归集、提取、财务系统全面整合升级发生的业务系统建设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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