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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 发文日期: 2014-08-22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4-08-22 17:44:5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字体: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具有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市本级住房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拟定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   

  (六)负责监督、检查受托银行按合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八)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中心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本级、九个县区(市)管理部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市本级和十个区县(市)管理部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面向全市、区(县)分配的保障房住房建设资金、个贷贴息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106.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06.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1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4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2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6.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072.73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5033.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征收成本)、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征收成本520万元、业务系统建设费350万元、保障房建设资金900万元、基建预留资金3066.12万元、基建支出147.41万元,个贷贴息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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