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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发布时间:2016-12-26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资金30余亿。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额达到44亿元。其中:全市个人提取18亿元,个人贷款发放26亿元。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确保资金安全一直是我中心工作重点,财政、审计也将此一直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审计结论显示,我中心从无挤占、挪用、截留住房公积金现象,且严格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的资金计划运作,能够平稳有序的保障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个人贷款需求。资金的运行风险为零,资金的运行保障正常。这主要得益于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业务操作流程全部信息化。全中心每个业务各个环节都实行操作流程控制。资金风险岗位通过经办至复核或审批岗后才进入付款流程。业务操作岗位不授予付款权限,付款岗位不授予业务操作权限,且只能根据业务才能进行付款。第二,资金集中统一支付和核算,中心资金管理执行部门实行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要求进行岗位分设及实施。第三,权力进一步分解,资金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控制。第四,提高财务人员风险意识,银行柜面操作业务实行双人控制。凡是银行柜面对公业务,必须两名财务人员同行办理。通过以上多种措施,有效规避资金风险,确保了广大缴存职工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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