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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8-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计算机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有两年以上从事网络系统规划、网站管理、网络硬件维护等相关工作经历。

  2、文秘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两年以上从事文字工作的经历。曾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招聘信息:将审批的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证明函件、工作简历和本人近期免冠照3张。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个环节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重点是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当场公布成绩。

  (七)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工作。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1、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金槐任组长,副主任刘图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图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协调工作。

  2、严格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做到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纪律办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3、加强监督。本次公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整个招聘要在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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