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机构概况

 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33名委员,2016年4月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决策,主要包括《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建议》、《关于将渤海银行和兴业银行常德分行纳入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银行的建议》。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6人,其中,在编人员114人,非在编42人。       

    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全年实缴单位5018家,新开户单位313家,净增单位55家;实缴职工26万人,新开户职工2万人,净增职工0.63万人;当年缴存额32.79亿元,同比增长28.6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85.25亿元,缴存余额9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1%、16.7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2家。

 2.提取:全年提取额19.3亿元,同比增长4.8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8.86%,比上年同期减少12.25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91.15亿元,同比增长26.86%。

 3.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89笔25.90亿元,同比降低16.95%、11.39%。

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4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620笔125.12亿元,贷款余额83.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4%、26.10%、28.5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8.47%,比上年同期增加8.1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相同。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4.融资:当年融资额为10.98亿元,当年归还5.195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3.675亿元,融资余额8.48亿元。

           5.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0.14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25亿元,1年以上定期14.99亿元,其他存款4.88亿元。

 6.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8.47%,比上年同期增加8.11个百分点。全年中心无购买国债行为。

    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全年业务收入33565.36万元,同比增长41.1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123.7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4436.57万元,其他收入5.01万元。

 2.业务支出:全年业务支出19373.98万元,同比增长234.55%。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942.92万元,其他支出4431.06万元。

 3.增值收益全年增值收益14191.38万元,同比降低20.11%。增值收益率1.93%,比上年同期减少0.55 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694.65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296.7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0万元。

全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6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649.9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50  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8147.59万元,同比增长142.81%。其中,人员经费1309.42万元,公用经费1480.34万元,其中网络信息构建费用163万元,房租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68.8万元;专项经费5357.83万元,其中基建支出5229.14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市本级及三个区县市管理部服务场所),个贷贴息28.69万元,担保服务费100万元。

市中心机关管理费用支出4612.5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94.78万元、587.76万元、3129.98万元;11个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3535.0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14.64万元、892.58万元、2227.85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2.5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进行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649.9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中心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社会经济效益

 1.缴存业务:全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11%、2.49%和28.6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25%,国有企业占7.81%,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0.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2%,其他占22.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05%,国有企业占18.75%,城镇集体企业占1.36%,外商投资企业占1.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1%,其他占8.4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8.04%,中等收入群体占81.13%,高收入群体占0.83%。

 2.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2.07万笔19.3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7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09%,租赁住房占1.16%,其他占0.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2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7.0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0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87%,其他占17.01%)。

         3.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7.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56%,比上年同期增加0.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179.4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44%,90-144(含)平方米占78.42%,144平方米以上占7.14%;新房占89.46%,二手房占10.5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71.6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28.35%,没有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行为。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8.01%,中等收入群体占62.01%,高收入群体占19.98%。

(2)异地贷款:全年发放异地贷款268笔8418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392.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7029.37万元。 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贡献率:全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0.04%,比上年同期减少44.8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1.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委托银行新增了渤海银行和兴业银行,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和上年无变化。

          2.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我市适当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实施细则。规范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规定新办理月对冲还贷业务的须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一年的还贷额,借款人只能在月对冲与年对冲方式中选择一种;规定发生购、建房行为1年以后的不能提取公积金;取消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的规定。

           3.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根据常德市武陵区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19元)的3倍确定最高缴存基数,规定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3470元(4819×3×12%×2=3470元),不得低于200元。另外,2016年7月,中心根据湘建金【2016】124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市金融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降为12%。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6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调整,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公积金个人结息利率有调整,2016年2月21日前,当年归集资金按照活期储蓄利率(0.35%)计息、上一年结转的资金按照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分段结息;2016年2月21日后,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5.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当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和去年比没有调整,双职工缴存户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户为40万元。

6.服务改进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1)窗口服务改进情况:鼎城、安乡、桃源、临澧管理部新服务大厅已投入使用,石门、武陵、经开区管理部购买了新的服务大厅即将装修。服务大厅变单一业务柜员制为综合柜员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服务时间调整为“朝九晚五”。

(2)信息化建设情况: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贯彻工作。已完成短信平台、12329热线服务平台向省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迁移。全年受理服务电话12000多个,处理市民留言300多个,发送业务短信400余万条。积极参与政府智慧常德建设,做好了公积金数据共享相关工作,提升了网络运行效率。

2016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docx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