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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打骗提骗贷

发布时间:2021-10-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行为。

 2019年6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每月例行的提取业务内审过程中,发现黄某等7笔提取材料存在可疑点,通过工作人员的实地核实取证,确认这7笔均属于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中心立即对近三年来职工异地购房等情况的申请材料进行排查梳理,发现王某等27笔提取材料也同样存在伪造购房合同与发票的情况,累计骗提公积金583.9万元。经中心全面排查核实,发现三家房地产公司存在伪造业务材料协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安全运行。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该中心及时将排查核实的情况向辖区公安进行报案,并发布《关于敦促限期退回套取公积金的通告》,要求有套取行为的职工在1个月内如数退回所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未按要求退还骗提资金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不良行为也将被记入信用黑名单。在警方和中心的合力追缴下,骗提公积金已陆续退回。经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嫌疑人黄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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