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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少缴公积金 大连1339个单位将被重点检查

发布时间:2013-05-20 信息来源:半岛晨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本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及职工投诉情况,决定开展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行业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经深入调查和数据比对,此次共筛选出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严重的1339个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单位,作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  

  本次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从5月份开始,计划到9月末结束,分为现场检查、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理三个阶段。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对不建、不缴和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采取强制开户、行政罚款、媒体曝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单位信贷及商业行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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