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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月公积金或晚到 还贷看余额

发布时间:2013-06-17 信息来源:城市快报 浏览次数: 【字体:

     今日(17日)起,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开始办理,尽管具体的申办过程由企业负责,不需职工费心,但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基数调整有可能造成企业缴存时间稍晚,正在使用公积金余额还贷的职工有可能会因为7月公积金不能按时到账而造成余额不足。具体账户资金情况和还款情况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12329或登录网站查询。

  自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缴存比例继续保持11%不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记者 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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